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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各招录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各招录机构的网站公示7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xls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