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理报考
1、曾受到过国内党纪、政纪处分,或在任何国家曾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干部调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海淀区公共委(海淀区四季青路六号海淀招商大厦东512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各报名者可通过组织推荐、自我推荐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推荐的形式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并签订诚信声明。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件、职务任职通知以及通过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推荐的相关材料。
乘车路线:乘121、355、469、79、664、740、611、913、952、982、983支、996、运通101、113、114、118路东冉村下车,西南行200米即到。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最低应达到1:5,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区公共委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分为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测评参加、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录取总分。
1、专业测评。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卫生管理基本知识与应用等,重点测试专业化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评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0日后通过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www.hdrshj.gov.cn)对外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履职答辩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日后,通过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www.hdrshj.gov.cn)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