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任期目标、权利及考核
(一)任期目标
1、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确保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无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升,患者满意度达到90%,职工满意度逐年提升,医院保持和谐稳定。
2、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管理运行效率,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职工待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
3、医疗技术水平明显改善。针对本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特点,大力发展老年病特色专科,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初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医疗服务优势,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升。
(二)权利
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在任期内拥有医院经营管理权,组织和开展业务活动,具体管理本单位财务和资产,拥有医院内部分配权,拥有对副院长、院长助理的任用建议权,对中层干部的聘任权,以及依法对医院职工进行招聘、辞退、奖惩的权利。同时享受《海淀区属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有关高级管理人才的待遇、福利、激励政策。
(三)考核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度由海淀区公共委、医院管理中心、医院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任期届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附:北京市羊坊店医院简介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