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力社保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调发〔2011〕5号) 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局将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计44家单位,招聘人数542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近280人,主要以全科医师、预防保健医师、社区护士为主。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须符合进京条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查询各类进京政策);
(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六)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或确属急需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年龄(不超过3周岁),但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七)志愿到以下偏远薄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黑庄户、常营、孙河、金盏、金盏第二、豆各庄、平房、小红门、来广营、管庄第二、王四营、高碑店、三间房、十八里店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偏远薄弱农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