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研究提出初步人选。若个别职位经考察认为无合适人选,经区调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终止遴选。
(五)体检
对研究确定的区外初步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发〔2005〕25号)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在该岗位每一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遴选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未尽事宜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23-86169316 传真:023-86169218
相关资料可查阅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ulongpo.cqhrss.gov.cn。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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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龙坡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样式)
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