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1个事业单位共88名工作人员,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考生进行考核和考察。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重庆市黔江区201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