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此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部分专业课加试专业知识科目。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21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 2:30—4:30 专业科目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月19日至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最终成绩按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4:6计算,即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计算公式为:笔试最终成绩=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不考专业知识的职位直接以综合知识成绩计分。
6、参加本次考试考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笔试最终成绩中加分: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加5分,学士学位的加3分。
(四)面试及计分办法
报考播音员、讲解员、导游、美术、体育教练员职位的毕业生全部进行面试(测试),面试(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测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测试)。
1、播音员、讲解员职位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最终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导游、美术教师、体育教练员职位面试(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最终成绩占40%,面试(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测试)成绩×60%。
3、其他岗位不进行面试。直接按笔试最终成绩计算。
4、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聘用
1.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以综合成绩为准,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录取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予以解聘。
五、监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参与考试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 督 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6121151
报名联系人:赵 斌
联 系 电话:13085923001
查询网址:肃南县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gssn.gov.cn/rsj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