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肃南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全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肃南生源(个别岗位除外),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30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毕业生或待业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4、长期从事专业工作,并取得资格证书者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专业要求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1名
2、“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期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期满毕业生报名条件:自2003年以来,至2008年经省市选拔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工作,服务期满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财政供薪岗位10名,自收自支岗位10名。
3、企业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企业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本县户籍,在肃南县境内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分年度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岗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3日至15日,每天8︰30至18︰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报名费150元。
3、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依次递减。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的,在县人社局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组织、监察、人社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外,五年内不准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