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发放
应聘人员凭有效报名缴费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2月3日至4日。
(五)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原件,申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领取《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书》。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和弃权形成的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包括笔试、面试,部分招聘岗位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人选的比例为3:1,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并列的末尾入围人员均参加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书》为准。
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3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若加试,其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