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在佛山中级法院外组织了一次反基因歧视的行为艺术,声援正在开庭的“基因歧视”案。 (刘建华/图)
曾经感染过梅毒,即使早已治愈,也不能当公务员?
携带了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非正常基因,也不能当公务员?
这些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情况,在中国目前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实际操作中,都正在发生。8月11日,“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在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而因身体携梅毒抗体被歧视的重庆考生至今还在四处申诉。
多位研究者认为,这些歧视的出现与公务员体检标准存在缺陷有很大关系。
长期从事反就业歧视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直言,一些现行规定导致了“制度性的健康歧视”。他所指的“规定”主要存在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手册》)中。
被公务员考试划入“二等公民”的基因
“基因歧视第一案”二审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上诉方是谢正、唐小东和周海三名考生。去年,他们参加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最终却因为在体检中被测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以下简称“地贫基因”)而被拒之门外。
谢正们起诉了公务员考试的组织者——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原告只有3人,但他们代表的群体是庞大的,仅2009年有同样遭遇的就有31人。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病,多见于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广东本地人口中约有12%携带地贫基因,广西南宁的地贫基因筛查率更高达四分之一。但携带基因并不意味着会发病,倘若不做基因检测,大多数携带者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的基因缺陷。
按照《体检标准》的规定,有“血液病”即属“不合格”。因此,携带地贫基因是否属于血液病便成为决定谢正们能否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一个关键因素。
在此前的一审中,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曾咨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其意见认为携带地贫基因“属于血液病”,该意见也成为一审判决原告败诉的重要依据。
然而,这份意见并没有得到业内专家的广泛认同。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系研究员黄尚志的研究,地贫基因在华南地区的富集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里曾经是疟疾的流行地,而携带地贫基因的人在疟疾流行时的死亡率相当低。
“有地中海贫血基因缺陷的人中,不会形成病发的叫作杂合子。杂合子不是病人。”黄尚志说,杂合子一辈子都不会病发,劳动力也不会低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血液专科主任罗学群也表示,携带地贫基因确实可以在医学上被称为“静止型或轻型地中海贫血”,然而这主要是从遗传学的角度为优生优育而考虑。罗学群说:“携带地贫基因与工作能力无关,如果有疾病基因携带的人都被禁止做公务员,那么糖尿病、冠心病、癌症、高血压等基因携带者呢?这几乎无人可做公务员。”
为了表达对此案的关注,罗学群亲自从广州赶往佛山旁听庭审,并委托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向法庭转交了自己的专业意见。二审法院会采信何种意见尚难确定。
今年4月,三位考生曾致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建议对《体检标准》中“血液病”的涵义做进一步解释,对不合格的血液病的范围予以规定,并明确地贫基因携带等无症状或其他轻微症状的情形是否属于《体检标准》中规定为不合格的血液病。但目前两部委并未给出回应。
是“严格守法”还是“行政恣意”?
虽然谢正等三名上诉人并未在“基因歧视第一案”二审中露面,但当天法庭外聚集了不少长期致力于反就业歧视的人表达声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也赶到了佛山,并在庭外玩了一次行为艺术。他和另两名大学生一起脸敷面膜,分别手持“基因”、“歧视”及一块黑牌,组成一个“礮”字。
“礮”近年于网络流行,其本意为“光明”,但由于形状极像一张人脸而被网民赋予“郁闷、悲伤、无奈”之意。此前,雷闯曾经带着这个“礮”字站在北大、清华校门前,不过当时牌子上的字是“乙肝”而不是“基因”。雷闯说,如果政府不能很好处理这个问题,基因歧视很可能取代乙肝歧视成为就业的头号难题。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从事反歧视工作的人们普遍担心:尽管目前只有佛山市进行了地贫基因检测,但若不能很好地规范公务员体检检测项目,基因歧视将不可避免地蔓延开来。
在案件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正是:佛山市公务员体检中要求进行的平均红细胞体积(MCV)检测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2005年联合制作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血常规检查项目并不包括M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