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近日出台了《公务员待岗学习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双向选择后未能上岗、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实行待岗学习。
《办法》明确,对在双向选择后未能上岗、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以及在出勤、服务态度、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较差,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所在单位安排其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到村(居委会)、企业等基层一线进行待岗学习体验,最长一次累计不超过4个月,期满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教育谈话,限期改正,必要时可由组织安排易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