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猎豹一直追一只羚羊,虽然旁边还有不少惊慌失措的羚羊,但只认定了一只、因为它知道,追的这只会精疲力尽,而其他羚羊力气还有很多,对这个故事的理解?
答:这说明了猎豹的执著精神,只有认定一个目标并且坚持下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获得成功。我从中得到的启示是:
(1)做事要有目标,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盲目的去追求,最后只会一无所获。
(2)在确立目标时要结合具体情况,为自己建立一个有可操作性的目标,如果建立一个不现实的目标,那么最后只能是心恢意冷,觉得什么事都不可能实现,这样只会打击自己做事的积极性。
(3)当建立了目标后,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要有信念,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就不知所措,这样始终不能达到目标,作为公务员也应该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真正的实现一个公务员的义务。
(4)如果我能够成为一名公务员,我将以坚持为人民服为自己的目标,并且为之而努力奋斗,做一名组织放心,领导信任,人民满意公务员。
2、在最近一次的复旦大学汉语言文字大赛上,夺得第一名的是留学生队,请问你对这种现象如何看待?
答: (1)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从多方面来看待,语言是一个民族的特质标志,留学生队夺冠说明外界正在积极关注着汉语及中华民族,这也是我国国力日益强盛的一个有力证明。对此我们应该感到欣慰。
(2)我国教育体制应该受到反思,作为一名中国人首先应当学好母语,也就是学好中文,中文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在的教育制度下,学生们为了考上大学,为了顺利的大学毕业,为了考研,重视英语的学习,而忽视了对中文的学习。现代大部分年轻人,热衷西方文化忽视对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长此以往,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将几百年后将被后人所淡忘。
(3)因此,作为中国人,我们也应该不断提升自己,在母语的学习上也应该投入更大的热情,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进而继承和发扬我们的传统文化精髓。
3、2005年6月,南京某初中开展了一项廉洁文化教育,学生被要求背诵20条廉洁格言,以及“我看廉洁”为主题的作文。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答:对以上现象,我是这样看待的。1、学校开展廉洁教育是将全社会防腐倡廉教育的“关口”前移,如果做好了,这对净化社会空气,陶冶学生情操,都是很有帮助的。2、但是,要防止将这个活动变成行政指令下的“运动”或者“口号”形式。倡廉教育不能成为短期行为,应该将其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中,从这个角度而言,如何将这个活动做到位、做出实效,对学校的管理机制以及教师的品质德行等,将是一个考验。3、廉洁教育不能仅靠背格言,不少腐败分子在台上大谈反腐倡廉,滔滔不绝、警句迭出、振聋发聩,但在背后,却很快将这一切抛于脑后。更何况,每个心智健全的孩子的内心深处都有道天然“防护墙”,是非对错,孩子们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同时在活动中要求学生写作的“我看廉洁”的主题作文,也有应景之嫌。
4、有句话说:成功的十分之一取决于天资,十分之九取决于努力,你怎么认为?
答: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对此的看法有以下几点:
(1)这个问题应该辨证的看。天资与努力二者互为条件,缺一不可。我们不能因为有足够的天分而放弃自身的努力,也不能够一味地埋头蛮干而不考虑天资的重要。
(2)对于成功,天资固然重要。我对天资的理解有以下几点。一是正直的品质;二是健康的心态;三是健康的身体;四是强烈的进取心。这些都是成功的前提条件,也就是我所理解的天资。
(3)要想取得成功,自身的努力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耕耘,就没有收获,同样没有付出,就不会得到成功。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除了先天因素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
(4)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应当对工作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不断学习、不断思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工作,通过结合自己的天资和努力,获得优异的工作成绩,做一名让领导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回答完毕。
5、近年来,一些地方纷纷制订了廉洁退休金制度,即在职时没受过处分,退休时可领取数额高昂的“廉洁退休金”。对此,你怎么看?
答:我觉得不论是廉政保证金还是廉洁退休金。它的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廉洁行为,但不能从根本上制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这种制度的本身就存在一些逻辑悖论。比如说:1、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只要公务员在职时没有收受礼金和受到处分,便可稳拿“廉洁退休金”。可是,假如有公务员收受礼金不“廉洁”了,由于其伪装较好而获得了足额退休金,那么,这种退休金的足额累积就变成了对这种伪装的变相奖励。2、公务员廉洁从政是基本要求,就像农民下地除草,教师给学生上课一样,没有必要再额外加以“保证”式的奖励。更何况,倘若不廉洁,那就是触犯法律的问题了,如果对腐败官员单单扣减廉政退休金就算完成了对他们的惩处,那置党纪国法于何处?3、对于腐败行为,需要的是外部机制上的科学制约,而不是单纯的小恩小惠式的经济吸引,因为,前者属于建立在制度监督和法律约束之上的他律行为,而后者说到底也只是一种外部鼓励式的自律行为,和我们经常对官员进行的廉政教育没有多少本质上的区别。4、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对公务人员实施的“高薪养廉”制度,基本前提就是他们已经具备了实施“高薪养廉”所必须具有的透明监管体系;而在相关制度尚未完善的中国,实施“高薪养廉”无疑是东施效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