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shun.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688238。
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0年下半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