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对所属科研、开发单位实行全面管理。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农业科技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及我省农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要,开展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2)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综合协调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3)承担有关农业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发展等重大技术问题的科技保障工作;解决我省在发展“三高”农业过程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及信息保障。(4)承担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新方法的应用示范与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5)开展国内外的农业科技合作和交流及培训工作,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6)承担我省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7)承担我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规划及技术指导工作。(8)负责院属科研单位的科学园区规划、基本建设、整治及科技支撑等条件的建设;负责院属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9)承担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良种试验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试验基地及新建科研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承担部分良种的中试推广;良种苗木引进、
快繁示范推广;农药、肥料等农化产品的中试、测定;兽药、水产药物试验,饲料添加剂及配方试验;畜禽良种的引进、选育、繁育等工作。
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岗位共4个,具体岗位见附表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五、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七)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八)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九)尚未解除纪律处分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信函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附个人简历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代表作(限2篇以内)、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信函报名,报名材料寄送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邮编: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