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实我县环卫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卫生监察人员、汽车修理人员、后勤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汽车修理技术员1名,财务人员2名,卫生监察员2名,司机1名,后勤人员1名,共7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环卫事业,具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要求:
①汽车修理技术员,男,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习并毕业经历,熟练掌握汽车修理技术,并有汽车驾驶证。
②财务人员,女,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学习并毕业经历,有专业技术证书,熟悉财务工作。
③监察员,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经历,必须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知识及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④司机,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熟悉驾驶大型垃圾车,有B牌以上驾驶证。具有环卫工作经历3年以上。
⑤后勤人员,女,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责任心强,积极肯干。
3、年龄:男20至40岁;女20至35岁。
4、本县籍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在本局从事环卫工作的临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龙门县环城西路25号,联系电话:7780941。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书、户口本和岗位要求具有的证件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方可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通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