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将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基本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维语等。
4、笔试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与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缺考及考试60分以下者除外)。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广州越秀区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处事能力、语言表达等。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替补人选。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审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64476黄警官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