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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州市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4-18 17:33  华图网校 点击: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非卫生专业招聘职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方能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成功报名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2.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1)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的,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第二学历为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学历条件报名,须参加笔试。(2)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 学士,第二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类(如心血管内科)研究生、硕士,报考该职位可免笔试。(3)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者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并具有内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该职位可免笔试。

  3.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均采用点击选择,没有专业选项的即为不符合报名专业范围,不接受报名。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1)专业为中医 学、预防医学的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2)专业为中医类的不可报“神经内科、妇产科、呼吸内科专业”职位;(3)专业为中医护理学的不可报“护理学专业”职位;(4)专业为药剂的不可报考“药学专业”职位;(5)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职位。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1537(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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