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南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1年南宁市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4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胡海婷等83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6月15日-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南宁市新民路65号),可乘坐14、17、38、62路公交车到新民公园路口站下车,或乘坐7、23、37、57、71、73、74、87、101、201、609路公交车到民主新民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
(1)经院系和学校验证盖章的《2011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2)成绩单;
(3)学生证;
(4)身份证;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6)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2、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
(1)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2011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6)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7)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市党校站下车,或乘坐804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步行至南宁市委党校。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选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结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南宁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8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1-2842357
联 系 人:曾婷婷 13877161482
梁 巍 13457164309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