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数量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2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招录数量
2012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44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志愿到民族乡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建乡民族考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专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12年3月15日8:00—3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选调生网(gxxds.gxi.gov.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小二寸电子证件照(jpg或bmp格式,130×170像素,100KB以下),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985”高校的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专门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但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15日—3月26日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更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请于3月31日17:30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1日8:00—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入场考试。
报考广西选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