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更改
考生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查前,可自行在网上更改。而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向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两类报名信息: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二、关于办理减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的手续: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16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证明材料直接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学活动中心三楼)办理相关减免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验原件交复印件)。
2、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因其所报考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且改报职位成功的,其缴费办法如下:
(1)改报后的职位其报名考试费与原来缴费的金额完全一致的,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2)改报后的职位其报名考试费与原来缴费的金额有差异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6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补交或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3、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考务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1年8月9日8:00至8月22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