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果然有新气象。广西恭城县设立奖励基金,奖励考上公务员者,奖励有等级: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正式实施。
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这更加荒谬的奖励政策。古代科举是教育考试与文官考试的合一,考试得中,地方政府或许会对中榜者予以奖赏,主要提倡修文之风,是否有引作官场奥援之用,尚在两可。现代公务员考试,单纯的文官考试而已,竟依“中试等级”而行赏有差,称为“增强我县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层次”,实在是一种公开的贿赂。
恭城县是否有奖励其他就业行为?如果只是奖励考中公务员,那就不是鼓励就业,而是鼓励加入公务员队伍。加入公务员队伍,不是一件坏事,但特加奖励,可能就只是因为公务员掌握有权力,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不断获得新的权力。这种奖励可能造成的结果,是使公务员受到来源地的恩惠,从而预先就埋下了无法公平运用权力的隐患。所以,这一政策应视为一个地方对本地出身的各级公务员的公开行贿。
当然,这既然是一个政策,那么就很难说是出自地方长官个人私心,而可能带来对一个地方的有利结果。在现行的腐败定义上,这一政策可能也难以受到惩罚。然而,不能不认为,这种政策直接向新晋公务员输送利益,奖励本地考中者,建立的是一个地方与本地出身的公务员的预备性的利益交换关系,将对公务员的长期行为产生某种影响。
这件事情已经产生了争议。但是,看看争议的是些什么问题呢?有考生认为这项奖励政策可解决考试花费的后顾之忧,有考生觉得激励效果甚微。呵呵,在准备进入公务员系统的人中间,争议的是对考中者的好处有多大。专家看法不一,两个自治区党校教授,一个认为“从长远的战略性发展角度来看,人才向外、向上流动,对恭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似乎没有想过一个地方因为这种政策“长远的好处”是不是正当;一个认为“考生一旦被录用,本身就是一种肯定,……无需再进行额外奖励”,考虑的是奖励与贡献不相称,以及财政用于奖励群众是否会答应。而群众和网友提出“难道考上公务员就值得奖励”的疑问,则注重的是奖励的公平性问题。
公务员在中国实非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办事人员”,而是握有各种资源的权力者,他们或者是一个办事关口,或者是长官的近身人员,虽然无职无位,仍然可参与社会的资源分配。而公务员的不断升职,更能一步步担当职务。
在中国,公权力运行一直未能摆脱权力者意志的决定性影响,从而使得各种各样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资源配置,“老乡”本来就是一个重要的关系背景,奖励本地考中公务员者,就是奖励本地出身的官员,使得权力可能更加容易被乡情利用。
奖励本地出身的公务员,不过是使乡情与权力之间的联系变成政策,从而更加公开化而已。实际上,各级各类官员受到家乡的特别慰问和利益关照,这已经不是新鲜事,这种事情处在灰色地带,不会公开展示,但也并不受制止。
奖励本地出身的公务员,增进“乡情”,不过是权力周围各种影响因素中的一种而已。一些地方,向各级各类官员拉近关系,已经无微不至,甚至为之提供保姆、输送服务人员都成为暗中的竞争项目。
这些事情倘若发生在古代,尚可以理解,但发生在当代世界,实在无法令人不视之为耻辱。只有公权力高度集中于权力者、决策取决于权力者,才足以使社会产生这种无微不至的体贴权力者的行为。公权力的私人化、秘密化,才会使“向火乞儿”成批产生,它不仅使权力授受变成了私人行为,而且使向权力行贿成为一种组织行为乃至地方政策。
我想,中国的基层政治,往往具有将权力的本质通过鄙俗的形式揭示出来的能力。恭城奖励公务员考试得中者,无非以直白的方式表明权力不受约束,因而搞好与各级公务员以及未来官员的关系,“长远有好处”。因此,取笑恭城县的政策,虽然不能说错误,但如果权力的本质不发生改变,那些通过阴暗或者灰色手段贿买权力者的行为也断不会改变,只不过表面上还要表演一些正义堂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