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将推迟到明年。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而延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社会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是公务员养老金制度。(8月9日《重庆晚报》)
《社会保险法》的审议推行,其目的和宗旨显然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公众的社会保障程度,而社会保险的完善,当然不可能是免费午餐。放在当前经济形势之下,面对市场萎缩和需求不振,利润业绩的下降,既然《社会保险法》极有可能令本就不乐观的经济形势雪上加霜,该法的三审被从今年8月推迟至明年,要说也不失为审时度势之举。
但是,《社会保险法》毕竟不仅仅是经济层面上的法律,作为公民社会保障的基本大法,它更关系到社会的基本公平公正。现实的情形是,尽管社会保险这一概念早已存在甚至也在执行,但是说一套、做一套却是普遍情形,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群体,仍然大有人在。
与此同时,一边是相当比例公众的社会保险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却是公务员等特殊群体根本无需社会保险,便可享受优越的待遇和保障。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的巨大差距,既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更加剧社会的矛盾。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一项有关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大法,审视《社会保险法》显然不应只有经济视角,更不能投鼠忌器以经济形势作为拖延甚至推辞社会公平大法推出的借口。
事实上,在经济形势不明朗的前提下,整个社会以及受其影响的社会公众其实更需要有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险法》来护佑才是。真要审时度势的话,如何让社会保险真正无偏地保障并惠及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如何改变社会基本保障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冷热极度不均的现状,恰恰是一件时不我待的重大议题。在这方面,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拖延和阻碍社会公平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