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3日讯(记者文刚通讯员王晓黄燕)现在就业难,想当公务员更难。但海口男子柯某却到处谎称交钱就能拿到公务员指标,先后骗取两人13万元。今天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初,柯某称能帮张某的儿子在海口市房产局、财政局找到一份公务员的工作。同年1月19日11时,柯某在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要求张某支付好处费26万元。同日,应柯某要求,张某先付给柯8万元预付款,并约定事情办好后再付余款。为了证明自己的诚信,柯某主动将本人名下位于海口市国贸大道一处房产证给张某作为抵押,但这房产证其实是柯某自己伪造的。
法院同时查明,2009年3月2日12时许,柯某又对谢某称,自己能帮他的亲戚找到一份海口市房产局公务员的工作,开价13万元。双方约好后,谢某在海口市国贸金融大厦付给柯5万元,并约定等事情办好后再付余款。
经查,海口市房产局2008至2009年度未招录公务员。
案发后,柯某的家属已全部退还13万元给二被害人,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柯某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其家属已主动将骗款全部退还二被害人,并已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