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1.5万人,七成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这一条件让准毕业生们叫苦不迭,同时也困惑不已:什么经历才算“基层工作经历”?(《成都晚报》10月15日)
“万丈高楼平地起”,国家公务员招考要求考生有“基层工作经历”,是因为基层的社会阅历、工作经历、从业能力等,对今后的工作起着基础性的指导作用和帮助。有了这样的经历,就可以适当减少下基层锻炼的时间,减少新换岗位的磨合“阵痛”。从这种意义上说,公招限定“基层工作经历”不无道理。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才是“基层工作经历”?有记者专门就此查询得知,在2009年中央公务员考试中,它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我想问的是,务农、摆摊、帮工、钟点工等自由从业行为,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通常,“盖上印章”才算有效证明,这些不属于“单位人”的劳动者,将无法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可谁都知道,他们在基层的的确确辛勤劳动着,如果因无法出具证明而失去参加“国考”机会,是否公平?
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商人,无论是“单位人”还是“自由人”,只要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他们的从业经历就是“基层工作经历”。就像劳动无差别一样,“基层工作经历”也该无差别、无贵贱。虽然这么定义可能使“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变得复杂和困难,但出于公平公正的考量,这样降低门槛也不是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