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昨天24时结束,据统计,截至10月23日16时,通过审核的“国考”考生已近104万,今年的总体竞争也可称是“空前惨烈”。(《扬子晚报》10月25日)
与“国考”盛况并存的是报名的冷热差。数据显示,仅招1人的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通过审核人数已达4080人。而还有100多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较少。甘肃省气象局,19个职位中,只有4个职位成功“脱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等数十个职位仍未见报名合格者。
总的来说,公务员招考盛况折射出了公务员地位的优越和就业形势之严峻。目前出现的冷热差,除了岗位待遇之差外,还与报考要求之差有关。举例来说,厦门海关报考人数多,是因为该职位要求除了学历本科以上外,它不仅对报考者的专业、政治面貌不作要求,更没有其他一些海关职位在英语考级、计算机水平等方面的硬性规定,甚至连是否应届毕业生也不设限——记者注意到,在数千个国考职位中,如此“开放”者寥寥可数,其成为大热之选自然毫不奇怪。而那些奇冷的岗位,很多却是以苛刻的条件把报考者挡在门外,对学历、专业、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等都作了限制。
国考之要义在于公平,而设定报名条件就是公平的第一步。我于是想问,这些报考条件是由谁提出的?又是由谁决定的?凭什么你那个岗位就非要研究生不可?凭什么你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居然达到3年之长?《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这里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应该有的实体和程序的表述,如果只由招考单位自己拟定条件,然后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一锤定音,就可能因为某些权力者的个人意见,把一大批人挡在报考的门外,从而剥夺了他们最初始的权利。而这些决策者,可能出于考虑工作需要,也可能出于人才高消费、出于减少招考工作量、甚至是出于某些人的私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