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4月16日报道 李某某到《法制日报》浙江记者站投诉,称浙江省瑞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在一宗土地出让过程中,先是接受其报名、收取了其295万元保证金,后又出尔反尔,取消了其参加挂牌竞拍资格。 为了解事情真相,4月14日,记者一行两人驱车赶到瑞安采访。 下午两点多,记者在瑞安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士勇的门上敲了三四下,未见任何回应。见门开着,便走了进去。记者听到张副主任正用瑞安方言,与电话那头讨论着某个孩子到哪里上学的问题,承诺说自己下午亲自去一趟,争取把事情办下来。 大约十几分钟后,张士勇终于结束通话,爱理不理地问记者一行有什么事。 “张主任,我们是《法制日报》记者,今天来想采访一件事。”记者回答。 “《法制日报》记者?有介绍信吗?” 记者递上新版《新闻记者证》。 张士勇漫不经心地翻了几页,随手把记者证丢在办公桌上。说:“这个没用的。” “这证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怎么会没用呢?”记者拿回记者证,不解地反问。 “你今天来采访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记者解释说,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采访是一种职务行为。记者翻到《新闻记者证》最后一页,念道:“你看,这注意事项写着……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不要念了。”张士勇厉声打断记者的话说,“这些在我们这里没用的。记者我见多了……” 记者一时语塞。 过了一会儿,张士勇站了起来,边走边说:“我马上要出去办事,请你们出去。我为什么要接受你们采访啊?我不接受采访,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 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出来后,记者一行又赶到市国土资源局采访。在翻阅了记者出示的《新闻记者证》后,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钱瑞琴、用地科副科长黄何佐泡上热茶,耐心地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这才终于了解到,李某某本来不符合市里规定的招拍挂条件,由于瑞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把关不严,让其报了名、交了保证金,结果人为制造了一起信访案件:李某某四处上访,认为这里头有猫儿腻。 采访完毕出来,记者看到瑞安市大街上到处悬挂着“转作风、优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之类横幅标语,不由感慨。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是群众办事窗口单位,记者在履行职务,带着记者证,尚且遭遇如此对待。依张士勇副主任的做派,如果群众到他那里办事拿不出介绍信,恐怕连门都进不了。看来这作风年建设,不应说在嘴上,停留在口号上,更应体现在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言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