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一名男子在法庭外声援三考生。《南方日报》供图
公务员招考即将体检
别再用基因“筛选”公务员
本报曾报道过的“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再曝新闻:时值各地公务员招考体检之际,本案中广东佛山的3名原告考生,昨天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寄出建议信,请求禁止公务员招考中的基因检测。4月13日,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未作判决。当天吸引公众眼球的是,庭外,一男子以行为艺术方式声援3原告。
此前,北京大学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等机构主办了基因歧视问题研讨会,邀约“为我国打开生命伦理学之门”的医学专家邱仁宗等人与会,昨天,有关机构公开了研讨会达成的共识:若容忍基因检测技术的滥用,则人人都将成为基因歧视的受害者。
“上书”建议体检时禁测基因
“公务员体检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医学健康检查,也不是旨在挑选医学意义上完全健康的人担任公职。因此,我们致函国家有关部委,请求禁止公务员招考中的所有基因检测。”“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详见本报2月3日A12版报道)中一名原告考生说。
昨天,3名原告考生将一封关于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禁止基因检测的建议信寄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请两部予以审查”。而此时,正值各地公务员招考体检之际。该建议信同时请求,对不合格的血液病的涵义和范围作出解释。
去年年底,因在体检中被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下称地贫基因)而被拒录公务员,小周、小谢、小唐3考生起诉招录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法。今年2月2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首次公开审理此案,4月13日,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至今,尚未有此案判决的消息。
三点建议指斥“超范围体检”
昨天,通过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3名原告考生公开了建议信的内容。
3考生认为,该案件暴露出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和承检医院超范围体检、侵犯考生基因隐私、机械执行体检标准、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等问题,他们希望这些具有代表性和紧迫性的问题能引起两部委的重视并尽快得以解决。
建议为三点。
针对公务员体检中超范围体检的情况,他们建议两部委指令各级各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严格执行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不得擅自增减检查项目的规定,杜绝任意扩大检测范围。
考生们还提出,基因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中最为隐秘的范畴,非经法律明文授权或经本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探查个人是否携带特定基因或者特定基因的构成状况。而作为行政行为的公务员体检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保护相对人的隐私权。他们建议两部委在公务员体检中明确禁止基因检测,保护考生的身体隐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统一体检和进一步检查的检测范围。
第三条建议,和他们携带地贫基因直接相关,请求对不合格的血液病的涵义和范围作出解释。
建议中,他们向两部委“揭发”:从庭审查明的事实来看,佛山市相关部门早在2006年即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内部会议纪要,在历年公务员录用体检中系统性开展地贫基因筛查工作,对携带地贫基因的考生一律按照体检不合格处理,仅2009年一年,即有31人因此被拒录。
是不是病有关鉴定没有说清
4月13日,“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据原告代理人之一的律师黄溢智介绍,今年3月5日,禅城区法院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选定了位于天津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研究所,对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是否属于血液病进行了解。
该研究所向法院复函认为,(公务员体检中)是否检测(和地贫相关的)红细胞平均体积,各个医院都不尽相同,一般大的医院都有这样的检测,但并不带有强制性;诊断地中海贫血,要根据临床检测、家族病史等作出判断,对于少数不容易检测出来的患者,应做基因检测,找出病因;该基因突变属于血液病。
法官当庭宣读了这一复函,但原、被告均认为复函无效。
原告称,鉴定专家都是谁、是否权威、是否有不同的意见,复函未说清楚,另外,相关部门应咨询卫生部和人保部,而不是其他医疗鉴定机构。被告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应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只有指定的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才有效,其他的鉴定都是无效的,因而该复函不能采信。
第二次开庭法院仍未作出判决。
男子“搞怪”庭外声援3考生
当日15时30分许,二次庭审结束。一个“意外”发生了:庭外,一名男子用特殊的方式在声援原告。
这位青年男子戴一副大墨镜和口罩,身着黄色T恤衫,前胸贴着打印的字条:“地贫基因携带者不合格!”后背也贴着一张打印的字条:“地贫基因携带者永远不会发病,地贫携带者通过遗传获得不会传染,地贫携带者对疟疾抵抗力更强,地贫携带者在老年少发心脏疾病。”他还不时举起一张纸,上面打印着“公务员”。
面对众媒体记者的采访和对他身份的追问,他高声自我介绍:“我姓地贫,我的名字叫携带者!”
该男子在现场说,他是一名地贫基因携带者,此前曾参加过公务员考试,这次专门来旁听庭审。他说,自己用这种方式表达态度,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对地贫基因携带者更广泛的关注。他还说,地贫不会传染,对工作和生活没有影响,如果地贫基因携带者被拒之门外,那两广地区上千万人岂不都被排除在公务员大门之外?这位男子进一步说,此种现象是不合法的,他将联合止步门外的考生,一起起诉相关部门。
知名学者在京共论“基因歧视”
本报报道了“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之后,2月28日,北京大学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和北京益仁平中心主办了基因歧视问题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多位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律师、NGO工作者。
与会专家阵容令人瞩目,其中医学专家有被称为“为我国打开生命伦理学之门”的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度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奖获奖人邱仁宗,有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中国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系研究员黄尚志,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睢素利。
与会法学专家有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中国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刘明辉,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教授林燕玲,有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刘小楠,有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医事法学领头人、著名律师张赞宁等。这个阵容的研讨结果,让3名考生感到“很受鼓舞”。
昨天,有关机构公开了研讨会达成的共识:基因歧视的问题渐入公众视野,这不仅涉及每一位公民的平等权和隐私权,也涉及生命伦理的问题。多位专家表示,随着我国基因检测的普及和相关科技水平的提高,基因歧视有可能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如果容忍基因检测技术的滥用,那么人人都将成为基因歧视的受害者。基因歧视这一话题,目前已不容回避。
专家说法携带者终身不会发病
在这次研讨会上,睢素利说,地贫基因携带者不同于地中海贫血患者,可以正常学习工作。睢素利还指出一个“惊人的现实”:地贫基因携带者在疟疾流行的时候比正常人更容易存活!
有关机构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黄尚志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医学问题,是伦理学问题,拒录地贫基因携带者在医学上站不住脚,对于地贫的血液病理解也有误,此病叫血红蛋白病,并不是血液病,这是有很大区别的。他十分肯定地指出,基因携带者永远都不会发生成病,认为这种基因会带来病变或者生活不便是错误的,“案件本身在科学上站不住脚,我觉得胜诉很容易”。
黄尚志还表示,佛山在制定建议做地贫基因检测的会议纪要时,与会专家并没有将问题讲清楚,直接导致这种错误的决定产生,他认为,这种错误必定会被推翻。他甚至怀疑,这个事件是因为地方上做该项检查有利益驱使,“遗传性检测在很多方面是可以赚钱的”。他同时提出,应该保护医疗检测的隐私,严格限制基因检测,“每个人的基因都有缺陷,每个人都不是‘纯洁’的,所以关于基因的科普要跟上”。
邱仁宗指出,国内急需制定反歧视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既然地贫基因携带者并非地贫患者,且工作对其自身没有危害,自然不应该被歧视。他还分析,此案“因为涉及政府部门,可能会导致事情复杂化”。
翟晓梅认为,此案意义超过案件本身,胜算还是很大的,困难不在案件,而在于此案对整个社会的推动上。
有关专家或将受邀出庭作证
法学专家刘小楠认为,部分国家已经有相关基因歧视的法案,但我国这方面还是空白,反歧视立法很重要。
刘明辉对此表示了同感,同时认为,反歧视立法的最大障碍就是科学问题,因为缺少真实的科学认知,缺少对歧视的最起码认知。若律师知道相关科学知识,在庭审辩论的时候也是非常有利的。
林燕玲直言:说反歧视,实际上在国家单位的歧视现象最多(例如国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不仅是在录取,也表现在同工不同酬方面。中国的反歧视,更多的还是学界在社会层面上呼吁,但实际上在工作场所才是最需要反歧视的,而我国反歧视很多方面并没有落实在工作场所;界定什么是歧视,什么不是歧视,必须由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做这个事情,如果有专业的人和机构做这个事情的话,应该都会好起来。“反歧视需要社会推动,也需要国家承担责任。”
张赞宁针对此案提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规定,对于专门性问题,律师在办案时可以邀请专家在法庭上对专门问题进行作证,“希望学者能够承担这种责任”。
“此案不排除邀请著名专家出庭作证。”昨天,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