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的《南方周末》上,有一篇专家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文章。国民收入倍增,本应该是让国民高兴的事,可文章发在网上后却招来一片骂声。为何?是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
我不想骂杨志勇,但我要说,杨志勇确实出的是一个馊主意。
记得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各行业之间的收入有差距,但差距尚且不大。一个大学生无论进机关、进学校,还是进企业,收入差不多。可在这之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一路攀升,而其他行业(垄断行业除外)员工的收入却长期徘徊,增长缓慢。说公务员加了工资,就能带动企业加工资,这等于是痴人说梦。
眼下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实际并不低。广州的一位人大代表说,同样是处级,退休公务员的退休金为7000元,而退休企业员工的退休金为1700元。在调工资之前,深圳富士康的底层员工工资为900元,而深圳执法公务员的起薪为7000元,且有其他各种待遇。不久前,一个退休公务员告诉我,他所在的城市,前年给退休公务员增加的生活补贴为3000元,而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只加了100多元。现在要实施倍增计划,又率先从收入高的加起,岂不是离公平越来越远了吗?
如果我们正视现实,那就得承认现在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温家宝总理在香港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这一点),表现之一就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比较严重。老百姓对政府不满,除了官员腐败、作风粗暴、侵害民众权利外,公务员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差距过于悬殊也是重要原因。假如我们要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那就应该缩小差距而不是继续扩大差距。
因而,我的想法与杨志勇专家的想法相反。如果要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公务员千万不要率先,而是要推迟一点。比如说,假设从2011年开始实施倍增计划,不是在这一年的年头就率先给公务员加15%(按倍增计划,连续5年给国民增加15%的收入)的工资,而是由政府推动企业及其他行业加工资,到了年底,根据国民收入的实际增幅给公务员加工资。
是的,按照我的想法,应该率先增加收入的是普通百姓,是低收入群体,比如说低收入的企业员工。可能吗?前天看《南方周末》并产生这一想法时,我也表示过怀疑。但近日《北京青年报》一篇报道坚定了我的信念。这篇报道说,深圳富士康几天前决定,给一线员工增加30%的工资,而现在又决定从今年10月起,在此基础上再给一线员工增加66%的工资。一个原来拿900元的作业员,可先增加到1200元,再增加到2000元。也就是说,不要5年,只要几个月就能实现工资倍增。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有条件像富士康这样做,但富士康给我们说出了一种可能性。它至少告诉我们,很多企业是有实力给员工加工资的,只是不愿意。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其实,放在几个月前,富士康大约也不会给员工如此大幅度地加薪,是近来所发生的事件推动着他们这样做。只是这样的推动方式有点血腥,有点残酷,有点被动。政府有责任避免用这种方式去推动企业给员工加薪,当然也不是像杨志勇所说的那样,政府“命令企业涨工资”,而是间接地推动,比如,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真正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