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工作程序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2、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笔试、面试,02职位需进行培训及资格考试)。
5、体检。
6、考核。
7、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12月12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要求:
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已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6)报考02、03职位的2012届在校生,报名时需写下保证书,需保证在2012年8月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考时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赫章县安监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4、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5、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到报名加分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地区“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盖章。
(2)本县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