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经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同意,2012年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凯里经济开发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凯里经济开发区辞退、辞职、解聘人员;
⑧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19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
③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⑥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4月25日- 27日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笔试地点由凯里经济开发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 — 11:3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以上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面试时间、地点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另行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比例确定:
1.报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2.报考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确定是否复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