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内容:
①政治思想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无奖惩等情况;往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等。
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2、考试考核方式:
①考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组织分析能力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人员最后得分。
③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再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果进入体检人员书面提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将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3、考试考核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8:00
4、考试考核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具体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籍档案转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本人学籍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2-4253248(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正式聘用的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并且不得考调到其他单位。如新聘用人员违约,需赔付管理其个人人事档案方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否则不予提档和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
3、《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