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审查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和学籍档案等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同意聘用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人力资源网(http://www.dyrlw.com.cn/)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签订初步意向性合同,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将所签订的《聘用合同》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含试用期)。
十、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人力资源网(http://www.dyrlw.com.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3164(都匀市人社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办公室)
都匀市2012年面向省内外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