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 2号)和中共道 真自治县委办公室、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办发〔2010〕15号),结合我县人才结构现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试考核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职位、专业、数量、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详见2012年道真自治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相关职位学历、专业及要求详见附表1;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含成人在职学历)不受此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定向到县外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1.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同等对待;
2.全日制重点大学一本专业优先;
3.具有实践经验的优先;
4.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