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下设七个研究所:贵州省喀斯特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原贵州省山地资源研究所)、贵州省生物研究所、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贵州省冶金化工研究所、贵州省新技术研究所、贵州省植物园、贵州省新材料研究开发基地;四个中心:贵州科学院贝科生物资源研究开发中心、贵州省工程复合材料中心、贵州省纳米材料工程中心和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国家级工程中心);四个基地:龙里冶金化工试验基地、松桃武陵山生物多样性试验基地、贵阳东森植物创新基地、贵州省材料技术创新基地;三个直属研究室:贵州省冶金科学研究室、应用数学研究室、能源研究室;二个生态站:梵净山生态定位工作站、草海生态工作站。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发展科学事业、实施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和前瞻性咨询服务、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全省相关自然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合作创新、攀登科学高峰的省政府事业单位,是研究解决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中坚力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科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