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学校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通过复审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5%,试教(面试)成绩占65%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所有笔试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地理、生物学科教师考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学科教师和工作人员(除文秘外)考《公共基础知识》;文秘考《申论》。
笔试时间为:待定。
笔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
(二)试教(面试)
试教(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面试)。
试教(面试)在民宗委、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面试)成绩。试教(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试教(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试教学科为语文、数学、地理、生物,时间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5分钟说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半小时)。
化学实验员、心理咨询教师、舞蹈教师等三个职位的教师不进行试教,面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时间20分钟。不提供准备时间,同一学科或职位采用同一套面试题。
文秘、政工、网络管理、财务领报、教务员、食堂会计等职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不提供准备时间,采用同一套面试题。
试教(面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
试教(面试)时间:待定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35%+面试65%)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市民宗委指导下,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会同市民宗委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2012年8月1日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于2012年8月初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学校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