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精神,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将于2011年7月19日至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体能测评地点和时间安排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32号)。
相关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时间详见《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时间安排顺序表》(附件1)。
三、体能测评对象
面试结束后,省公务员招考办将根据《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式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一)对报考“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且参加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对报考“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和“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参加体能测评。须计算面试平均分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数线将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
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的面试成绩须计算平均分的考场见《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场表》(附件2)。
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职位及考生名单见《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职位及考生名单》(附件3),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体能测评程序
(一)体能测评前的准备工作
1.体能测评当日7:20前,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达体能测评指定地点,体能测评地点设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7:4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体能测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考点考务办工作人员向体能测评考生宣读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要求。
3.体能测评当日7:30前由现场纪律监督员当场抽出各测评小组测评顺序、各测评项目的考官。
4.各组测评考生在引领员的组织下抽取测评顺序号,考生将配备的相应顺序号按要求佩带。
5.体能测评8:30开始。
(二)体能测评操作程序
1.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考生在本组内循环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主考官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2.体能测评考生在各组引领员带领下必须按项目测评顺序进行各项目测评。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测评合格考生在引领员的带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归还佩带的顺序号和考生证后离开测评场地。
六、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时间安排顺序表
2、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场表
3、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人民警察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职位及考生名单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