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的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省政法定向招录办审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名单详见《贵州省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
时间:2012年1月16日−1月18日。
各招录职位体检时间详见《贵州省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体检时间安排表》(附件2)。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请按体检时间安排表的当日上午7:20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内集中。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