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考官的职责
首先,面试考官应根据面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参与面试实施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考场、候考室、面试有关材料的准备和具体安排)。
其次,考官应根据事先的计划和设计好的试题,系统地向应考者提出问题或要求,认真听取应考者的解答和论述,认真观察他们的一切表现,在必要时及时追问或要求他们重新完成合乎要求的操作。
再次,考官即时评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中能否落实,全在于测评效果有无准确性。因此给出反映应考者实际情况的成绩是考官的最重要任务。
总之,面试考官的职责就在于公正、确切地考察和评价应考者的有关素质,并提出关于其能力、素质状况、发展潜力和对职位适当性的实事求是的意见。
4.考官小组或考评委员会的职责
面试考评委员会或考评小组通常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5人或7人组成,其中包括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或人事部门的负责人、熟悉该职位工作的业务骨干和有关专家、县级或县级以上人事录用部门的负责人等。
考评委员会由主考官主持工作,有时另设副主考官1人,协助主考官进行面试。主考官组织全体考官或评委参与面试计划的制订,并对其实施负全责。
考评委员会在试前准备时可进行适当分工,专家或行家主要负责拟定试题和参考答案,其他人负责设计程序、安排考场、应考者的组织等有关事宜。面试时,考官们对即时提问或补充提问也会进行适当分工,例如,由主考官或副主考官系统提问,其余人补充提问和追问,有时,可以根据主要试题进行提问的分工。如果事先不进行适当分工,有的应考者可能同时有几位考官追问,有的应考者则无人追问,或者有的主要试题有人提问,有的试题就无人提问。这就影响面试计划的实施。
面试成绩的评定按测评要素进行,通常采取"体操评分法",即当场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要素分数的平均值,按权重合成总分,并当场公布。但有时因当场亮分有困难,也可于面试结束后经过分数统计,再公布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