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系统面试时,所有考生需提交本人以下有效证件、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延缓派遣毕业生);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该表必须双面打印,在院校意见栏内注明是否具有2011年派遣资格,并加盖学校印章。如因学校放假暂不能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但面试时必须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
6、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9、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