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一、选调专业及名额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择优选调厅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学(行政法)类,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经济及管理)类,建筑学及城市规划、结构工程专业类(其中结构工程专业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各1名。
二、报考资格
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并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坚定,思想道德优良,廉洁勤政,作风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能够承担繁重工作任务。
2、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综合素质较高,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211工程”所属普通类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身心健康。
5、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公务员选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11年11月1日--15日。“选调公告”及具体报名方式、选调程序等事项,请登陆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通知公示”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0311-87904670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