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单位招聘的考试。单位招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考试,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由用人部门或事业单位另行通知,可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六、考核、体检
统一招聘的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公告。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方案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程序确定。
七、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在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1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1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1)、(2)。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