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推荐课程》》》 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180126262
(一)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9月15日上午,9:00 - 11:00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9月15日下午,14:00一16:30 进行《申论》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教育入学考试。9月16日上午,9:00 - 11:30 ,报考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满分为150分;报考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9:00 -12:00,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9月16日下午,14:00 - 17:00 ,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满分为150分。
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在《笔试准考证》写明。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9月底,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10月中旬,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www.hebeea.edu.cn)公布教育入学考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总成绩的合成办法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分成绩]÷[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确定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11月9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
(五)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在外省、市、区服务的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省主管部门的证明等资料。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人才市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证件审核。11月11日 - 11月12日,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报考公安系统、司法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设区市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