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定推荐复试、体检人员
(一)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拟定推荐复试、体检人员的方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对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复试人员;对其他层次的考生,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超出比例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以上程序考生名单:报考民族自治县政法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教育入学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
(三)公布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人员等。11月26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生层次考生推荐复试、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九、体检
体检时间为11月30日。在石家庄市进行。
参加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层次考生同时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十、体能测评
12月1日 - 12月2日,省公安厅对报考公安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集合。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