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将于2011年3月5日、3月6日进行,这是河南省在停止三年招警考试后的重新开考。本次考试计划录用人民警察3285人,其中河南省森林公安局7人,河南省辖市公安机关1149人,县(市)公安机关2129人。本次考试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根据大纲的规定,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申论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40%。由此可以看出,公安基础知识在笔试中的重要地位。关于公安基础知识部分的复习考生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明确考查内容
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查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八章。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权力。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的特点。第四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包括: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五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包括: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第六章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包括公安刑事司法、公安行政执法。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包括公安执法监督概述、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包括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二、掌控考题类型
根据以往考试类型,我们不难分析出公安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以下题型:判断题;单选题以及多选题。一般来说,各种类型的题,题量和分值如下:判断题,30道共30分;单选题30道共30分;多选题40道共40分。或许本次考试的题量和分值会有些许变动。
此外,考生要注意在考试当中极有可能出现主观题,我们认为一旦考试涉及主观题,考点可能会和公文写作及其处理有关。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需要考生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