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与华图联合发布《公共服务蓝皮书》
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差异显著 北京、上海、拉萨居前三甲
2011年7月17 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华图教育集团联合主办的“2011年《公共服务蓝皮书》发布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就如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并正式发布了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0~2011)》。
蓝皮书指出,根据对我国38个城市2008年相关统计年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排名前十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拉萨、天津、珠海、乌鲁木齐、大连、呼和浩特、太原、深圳。
总体来看,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排行有如下特点。
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差异显著。北京市以60.23分排名第一,较排名最后的城市高34.65分。值得注意的是,排名越靠前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的得分差异越显著,离散程度越高。排名前十的城市的最大得分差达19.5分,标准差为5.87分;后28个城市的最大得分差仅14.84分,标准差为3.75分。
直辖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排名靠前。我国四个直辖市有三个城市位居前列,其中北京以60.23分位居榜首,上海和天津分别以52.19分和49.14分位居第二名和第四名。
东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表现突出。我国东部城市在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中表现突出,在排行榜中位于前10名的东部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珠海、大连、深圳,占比60%;西部城市占比30%,中部城市仅太原市进入前10名。
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和GDP相关程度较大。蓝皮书对38个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客观评价得分和GDP数据做了一个相关性分析,相关系数为0.46,可判断基本公共服务的客观评价得分和GDP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据了解,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蓝皮书将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两个部分,其中,客观评价主要是考察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所做的财政投入以及所取得的客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