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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党校选调生和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2012-06-01 16:54  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定于2012年6月4日和6月5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湖北省委党校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地址:武汉市万松园路142号楼。

  三、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5张。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5张。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4、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7—59517024

  联系人:尹黎霞

  附:湖北省委党校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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