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省环保厅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6月4日--6月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楼三楼308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可乘坐413、515、552、564、572、587、591、608、806路车在东湖村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7-87167116,027-87167539。
联系人:李 静(13071254189)
刘伟华(13871079066)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