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
笔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水平能力综合测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百分制,不指定考试范围。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者,并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12月下旬或2012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考核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管理区人社局核实确认后,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