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1、所有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为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为五年。受聘人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
3、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学校主页(www.whpu.edu.cn)上发布,请应聘者关注。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上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遗误。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工业学院人事处(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夏丹
电 话:027-83955541
武汉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