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体检。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人事派遣。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统一配发工作服、标识和安全防护装备。
附件:《襄阳市区道路交通协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安局